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1.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通常需要3张,尺寸为2寸,红底。
4.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需亲自填写并签名,声明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 如果是再婚的当事人,还需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
6. 婚姻状况证明,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由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
请确保所有文件均为有效状态,且信息准确无误。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