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判决遵循以下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的情况。
两周岁至八周岁的子女:
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
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并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抚养能力:
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
孩子的意愿:
特别是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考虑其个人意愿。
特殊情况:
如一方有严重疾病、丧失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与子女关系亲密等,法院可优先考虑。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最大利益。如果双方能够就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