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清偿责任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当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而不必首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保证人责任:
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未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偿还。
债权人权利:
债权人有权要求连带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个或几个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
责任份额:
连带责任人之间的责任份额通常根据各自的责任大小确定,如果难以确定,则视为份额相同。
追偿权:
实际承担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未履行足够份额的连带责任人追偿。
抗辩权: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实际承担债务的连带债务人提出。
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可能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法律依据包括《民法典》中关于连带责任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