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中,法院会首先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准予离婚。起诉的次数并不是决定是否可以强制离婚的因素。
离婚诉讼程序
夫妻一方可以要求离婚,可以向有关组织寻求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首先进行调解。
准予离婚的情形
如果调解无效,且存在重婚或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特定情况下的离婚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总结来说,无论起诉多少次,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没有确已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如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或符合上述特定情形之一时,才有可能获得离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