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保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因地区、就诊医疗机构等级和个人缴费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报销规则和限额,具体数值可能因地方政策而有所变化:
农村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
镇卫生院:报销4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报销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报销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农村住院报销
镇卫生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医疗报销
乡、村补助比例:65%、75%。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补助比例提高。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75%-80%。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55%-60%。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55%。
门诊两病及特殊疾病报销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60%,不设起付线,全年最高可报销440元。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年度内额外享受最高200元的用药报销待遇。
异地就医报销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
县级定点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2%。
市级定点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5%。
省级定点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省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5%。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