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声环境质量标准》,不同区域的声音扰民标准有所不同,但通常情况下,夜间超过45分贝的声音可被视为扰民。具体标准如下:
特殊住宅区(如疗养院、别墅区、高级宾馆区)夜间噪声限值为35分贝。
居民、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夜间噪声限值为45分贝。
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夜间噪声限值为45分贝。
二类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夜间噪声限值为50分贝。
城市交通道路区域或穿过城区的航道区域夜间噪声限值为55分贝。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并且可能会定期评估和修订。如果您所在的区域有特定的噪声标准,应遵循当地的规定。如果遇到噪声扰民问题,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或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