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时间: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
管辖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担保要求: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解除条件: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
申请时间: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判决生效之前。
管辖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担保要求:法院认为有必要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解除条件:在诉讼程序中,如果法院认为不再需要保全措施,可以解除。
执行前财产保全
申请时间: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
解除条件:债权人在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应申请执行,否则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以上信息基于《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时应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