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性收入是指 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这一定义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政府转移支付:
包括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社会保障金(如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等)、福利津贴(如住房补贴、食品券、儿童津贴、残疾人津贴等)、教育补贴(如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减免等)。
单位转移支付:
包括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等。
家庭间收入转移:
包括赠送、赡养、家庭间的其他经济支持等。
其他转移支付:
如计划生育补贴、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养老保险金、生态补偿金等。
转移性收入的主要目的是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减少贫富差距,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并确保弱势群体和需要帮助的人群的生活保障。通过这种收入转移,可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建议在考虑转移性收入时,要关注其来源和构成,以便更全面地了解个人或家庭的收入状况及社会福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