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被证明人的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聘用信息
聘用起始时间
聘用结束时间
从事的部门及工作
聘用单位的确认
聘用单位签字并盖章
法人签字(或盖章)
出具证明的日期
其他必要内容
特此证明
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在此处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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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证明(被证明人姓名),性别(男/女),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正式聘用职工。聘用期为(起始时间)至(结束时间)。该同志在我单位(部门名称)从事(工作职位或专业)工作。
特此证明。
聘用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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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的职业类别和聘用情况,聘用证明的具体格式和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对于医师类别的聘用,可能还需要包含医师级别、类别、资格证书编码、受聘专业、拟聘期限等信息。
建议在撰写聘用证明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需要提交给相关部门或机构,建议先咨询相关单位,以确保证明格式和内容符合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