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要约人)为了与对方当事人(受要约人)订立合同,向对方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意思表示。它通常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如货物、数量、价格等,并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接受(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内容具体确定:
要约中必须明确列出合同的主要条款,如货物、数量、价格等。
表明受约束:
要约必须表明,一旦受要约人作出承诺,要约人愿意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特定对象:
要约应向一个或多个特定的人发出。
无条件的接受:
要约人在要约被接受之前,通常不能擅自撤回、撤销或变更其内容。
法律行为的前提:
要约是订立合同过程的一部分,必须通过受要约人的承诺才能成立合同。
在法律上,要约与要约邀请(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等)是不同的概念。要约邀请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行为,而要约则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具体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