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项的依据是等式的基本性质1,即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代数式,等式仍然成立。在解方程时,如果需要将某一项从一个位置移动到另一个位置,我们实际上是在方程的一边加上(或减去)这个项,而在另一边也加上(或减去)这个项的相反数,从而不改变等式的平衡。
例如,在方程 `x - 3 = 80` 中,为了将 `-3` 移到等式的右边,我们在等式的两边都加上 `3`,得到 `x = 80 + 3`,即 `x = 83`。
需要注意的是,移项时必须改变符号,即左边的项移到右边时要变成它的相反数。
移项的依据是等式的基本性质1,即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代数式,等式仍然成立。在解方程时,如果需要将某一项从一个位置移动到另一个位置,我们实际上是在方程的一边加上(或减去)这个项,而在另一边也加上(或减去)这个项的相反数,从而不改变等式的平衡。
例如,在方程 `x - 3 = 80` 中,为了将 `-3` 移到等式的右边,我们在等式的两边都加上 `3`,得到 `x = 80 + 3`,即 `x = 83`。
需要注意的是,移项时必须改变符号,即左边的项移到右边时要变成它的相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