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产假规定如下:
1. 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 如果生育过程中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
因此,江苏省的产假总计为158天
江苏省的产假规定如下:
1. 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 如果生育过程中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
因此,江苏省的产假总计为15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