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通常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外购固定资产
入账价值 = 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 相关税费(不可抵扣) + 装卸费 + 运输费 + 安装费 + 专业人员服务费 + 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费用。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入账价值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包括工程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相关税费、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
入账价值 = 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除非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入账价值 = 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
入账价值 = 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 改建、扩建支出 - 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
非现金资产抵偿的固定资产
入账价值 = 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 +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是会计记录中资产价值的反映,它考虑了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和相关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入账价值的计算应遵循会计原则和规定,并可能受到税法和其他法规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