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六大类:
1. 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2.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 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这些对象涵盖了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机关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基层自治组织中的工作人员,确保国家公权力的正当行使和廉洁性
监察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六大类:
1. 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2.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 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这些对象涵盖了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机关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基层自治组织中的工作人员,确保国家公权力的正当行使和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