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取:
婚姻登记处领取
双方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离婚协议书。
自行拟定
离婚协议书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拟定,或委托律师起草。
填写要求
离婚协议书应使用A4纸张,用蓝黑墨水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协议书需要一式三份,离婚登记员面前签名,内容应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提交材料
办理协议离婚时,需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照片等材料。
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书在签署后,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民政局存档。
协议内容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
请确保离婚协议书内容合法、合规,并经过专业律师或民政部门的审核,以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