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高空作业定义为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具体来说:
高处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因此,任何在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可能被视为高空作业,需要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和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根据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高空作业定义为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具体来说:
高处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因此,任何在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可能被视为高空作业,需要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和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