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生育津贴后,女职工原则上不能再领取工资。以下是相关规定的概述:
1. 生育津贴是女性职工因生育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由社会保险给予的补偿,相当于“产假工资”。
2. 如果女职工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将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 如果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或者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前本人的工资,用人单位应补齐差额。
4. 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不再发放工资。
请注意,这些信息基于发布时间较近的法律规定,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