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处理是指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涉嫌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进行必要的岗位、职务调整的组织措施。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停职:
暂时停止履行职务,以便进行问题检查反省。
调整岗位或调离原单位:
调整现工作岗位或调离现工作单位。
引咎辞职:
因工作失误或违纪等原因,主动辞去所担任的职务。
责令辞职:
党组织责令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辞去职务。
免职:
免去或者建议免去担任的党内外领导职务。
降职:
职务晋升路径中的向下调整。
批评教育:
对违纪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促使其认识并改正错误。
通报批评:
公开批评违纪行为,以儆效尤。
诫勉谈话:
对违纪人员进行警示谈话,促使其警觉并改正错误。
组织处理的目的在于通过组织手段对违纪人员进行惩戒和教育,防止错误行为的再次发生,并促进其改正错误,重新回到正常工作轨道。组织处理与行政处理、党纪处分、司法处理是不同的概念,它们可以同时使用,但不能相互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