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不退还赃款可能出于多种原因,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释:
侥幸心理:
曲婉婷及其母亲张明杰可能认为,只要张明杰不认罪、不交代事实,办案组人员就找不到证据来定她的罪,最终可能不了了之。
物质至上:
曲婉婷父女可能认为,保留财富对他们来说比减轻张明杰的刑罚更重要,他们可能更在意物质享受而不是亲情或法律后果。
逃避责任:
曲婉婷可能认为,通过不退还赃款,她可以逃避因母亲贪污行为而可能面临的财务责任和法律后果。
对法律后果的预估:
张明杰可能已经做好了最坏打算,认为自己最终会被定罪判刑,因此不愿意曲婉婷退还赃款,以减轻自己的负担。
舆论压力:
曲婉婷可能认为,在舆论压力下,公安机关可能会选择无罪释放她,从而让她有机会逃往国外与曲婉婷团聚,享受荣华富贵。
个人利益:
曲婉婷可能认为,退还赃款会损害她个人的利益,包括她目前的生活方式和经济状况。
请注意,这些解释都是基于公开信息和推测,并不代表曲婉婷的真实想法或动机。实际情况可能更加复杂,需要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的进一步调查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