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转学需要以下手续:
转出学校开具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函。
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转学联系函等到学区内所属学校申请转学。
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复函给转出学校。
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材料。
转出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章。
转入学校接受转学材料并经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安排到相应年级入学。
此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表。
学籍卡原件。
义务教育登记卡。
转学证明书或转出回执。
户口簿原件。
房产证。
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等。
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具体流程如下:
1. 家长或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开出同意转出的条。
2. 凭此条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开出接收单,并到转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3. 再凭转入学校的接收单到原学校开出转学证,并由原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4. 最后凭转学单到转入学校报到就读。
建议在办理转学手续时,提前与转出和转入学校沟通,确保材料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