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配料表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配料表应真实、准确、通俗易懂地反映食品的属性和特征 ,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含量、食品添加剂、生产日期、保质期、存储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所有预包装食品都应标示配料表
,包括即食藕粉等,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先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从高到低标示。
配料表中的食品添加剂应标明其化学名称或通用名称,并且各种配料应按加入量从多到少排列。
特殊食品配料表要求: 例如,肉类及其制品应标明原料肉的品种、部位、质量等级;乳制品应标明原料乳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调味品应标明盐、糖、酱油、醋等主要调味料的含量。 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标准执行配料表标注
综上所述,食品配料表的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了解食品的成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从而做出知情选择。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