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的鉴定是一个专业的医学过程,涉及对受伤部位的详细检查和分析。以下是进行轻微伤鉴定的基本步骤和标准:
鉴定部位
轻微伤主要鉴定头颈部、躯干会阴、四肢损伤以及其他类型的损伤。具体包括:
头颈部:包括头皮创伤面积、眼部视力是否受损、外伤后是否鼻出血、颈部皮肤受伤面积以及牙齿松动情况等。
躯干会阴:观察软组织与上体组织和下体组织的损伤程度。
四肢:查看关节、手脚骨折情况与肢体皮肤等。
鉴定标准
疼痛程度、肿胀和淤血、活动能力、自我治疗、开放性伤口等。
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
具体标准如:
头皮擦伤面积在5cm²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头皮创伤;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
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或造成视力下降。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
手足骨骨折;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²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²以上。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²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²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鉴定流程
轻微伤的鉴定需要前往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鉴定流程包括:申请伤情鉴定、办案机关委托机构进行鉴定、机构受理并进行首次伤情鉴定、必要时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鉴定人应当由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法医人员或经培训过的兼职法医人员担任。
鉴定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并结合损伤的预后作出综合评定。
建议在发生伤害事件后,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或鉴定机构进行专业鉴定,以确保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