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官司的审理时间取决于法院适用的程序。以下是审理时间的相关信息:
简易程序
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如果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法院会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需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
如需再次延长,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特别程序
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需经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上诉案件
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请注意,这些时间框架是法律规定的,实际情况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工作效率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