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一种企业法人组织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设立。它有以下主要特征:
股东责任限制: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股东的个人资产不会因公司的债务而受到影响。
公司债务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人数限制: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应在2个以上50个以下。
公司资产:
公司的资产包括股东在公司成立时的出资以及公司成立后生产经营活动所拥有或控制的各种财产和债权等。
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要求、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以及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等。
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合公司,结合了资合公司(以资本和资产作为信用基础)和人合公司(以股东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因素。
设立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通过公开募集股份或发行股票来设立,也不能上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运营旨在平衡股东的责任与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