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局长通常是副部级级别。国家铁路局局长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管理,属于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行政级别为副部级。地区级铁路管理局局长通常是正厅级。
国家铁路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
2. 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
3. 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4. 负责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 拟订铁路运输和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6. 组织监测分析铁路运行情况,开展铁路行业统计工作;
7. 开展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8. 承办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