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工伤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工伤认定
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提交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后,如果工伤职工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人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相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申请人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待遇及救济途径
鉴定结论作出后,工伤职工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伤残情况有变化,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请按照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