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部门,即人民防空办公室,是负责人民防空事务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1. 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和标准,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并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
2. 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3. 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并适时组织必要的演练。
4. 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
5. 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包括修建、维护及监督检查。
6.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7. 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空袭斗争的各项准备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8. 制定城市人口疏散计划,并定期组织人民防空、民防演练。
9. 负责防空地下室的管理,并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要求的审核。
10. 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防护建设要求。
11. 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人口疏散地域(基地)、信息化等规划并督导落实。
12. 负责省级指挥场所和设施设备建设、使用和管理,拟订省级防空计划方案。
13. 指导各地人民防空指挥体系建设和防空计划方案制定。
14. 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
15. 组织开展全省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指导各地信息系统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
16. 协调利用军队和地方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
17. 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人防部门的工作旨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国民经济损失,并在平时对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在战时,人防部门则负责组织人员疏散、掩蔽,进行水电设施抢修,并进行防化防疫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