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
诉讼代理人代表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其所有诉讼行为的法律效果均归属于被代理人。
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诉讼代理人必须具备诉讼行为能力,通常要求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将导致代理人资格的丧失。
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
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是无效的,不会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
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诉讼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后果,如胜诉或败诉,均由被代理人承担。
在同一诉讼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
由于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诉讼代理人不能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以避免利益冲突。
这些特征确保了诉讼代理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保护了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选择诉讼代理人时,应仔细审查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诉讼行为能力,并明确其代理权限范围,以确保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