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社保转移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准备材料
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有遗失,需先补办);
离职证明,确保原单位已办理社保“停用”;
参保凭证(由原参保社保局出具);
如有其他当地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
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提交社保关系转移申请;
新单位需确认社保转移申请,并将转入的社保关系录入新单位社保系统。
审核与转移
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
原参保地在收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转出手续,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等;
新参保地在收到原参保地转来的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办理转入手续。
确认与通知
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转入手续后,将确认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整个流程通常需要4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