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通常需要以下证明和材料:
1. 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 居委会或村委会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5. 娘家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准迁证;
6. 如有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需提供相应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一般如下:
1. 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2. 到娘家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入,并提交上述材料;
3. 娘家所在地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发放准迁证;
4. 拿到准迁证后,回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5. 最后,带着迁移证到娘家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