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将房产过户给对方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
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离婚协议书(明确房产归属)。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过户确权审批表等)。
达成协议
双方应就房产过户事宜达成协议,明确过户给哪一方以及可能的补偿安排。
如果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中未明确房产归属,可能需要到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
提交申请
双方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或房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
填写过户申请表,并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但根据政策规定,离婚房产过户可能免征或减征部分税费)。
办理手续
办理房产证更名过户手续。
提交免征契税申请(如符合条件)。
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用。
领取新证
完成上述手续后,等待一段时间(通常为数个工作日),即可领取新的房产证。
新房产证上的信息应准确无误地反映房产的归属情况。
请注意,根据当地政策,离婚房产过户可能涉及不同的税费和工本费,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不动产登记机构。此外,如果房产存在贷款,可能需要先还清贷款或者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