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注一次可以往返的次数取决于签注的种类和有效期。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签注类型及其特点:
个人旅游签注(G):
有效期为3个月1次或1年1次,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团队旅游签注(L):
有效期为3个月1次或1年1次,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商务签注(S):
有效期和次数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其他签注(Q):
有效期和次数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逗留签注(D):
通常为长期签注,允许持证人在香港或澳门逗留较长时间。
对于签注有效期为1年1次的签注,这并不意味着持证人在1年内只能去一次港澳地区。相反,签注的有效期为1年,持证人在1年之内往返过港澳后,还可以再次申请签注,申请次数没有限制。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在办理签注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的签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