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飞机上允许携带的充电宝的毫安数,有以下规定:
额定能量限制
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可以直接携带上飞机,无需航空公司批准。
额定能量在100Wh到160Wh之间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名旅客最多只能携带两个。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是严禁携带的。
容量换算
充电宝的容量以瓦特小时(Wh)为单位,而不是毫安时(mAh)。例如,20000mAh的充电宝在5V输出电压下,其额定能量为100Wh(20000mAh * 5V / 1000),因此可以携带上飞机。
对于3.7V接口的充电宝,20000mAh的额定能量为74Wh(20000mAh * 3.7V / 1000),也符合携带要求。
携带数量
每位乘客最多可以携带两个充电宝,且飞行途中不得使用。
建议
在携带充电宝乘坐飞机时,务必确认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并遵守相关规定。
如果不确定充电宝的额定能量,可以使用充电器或电源适配器上的标签信息进行确认,或咨询航空公司。
为了避免麻烦,建议携带的充电宝额定能量尽量在100Wh以内,或者确保在100Wh到160Wh之间并已获得航空公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