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之间基于口头或书面合同,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特定劳动服务,并由用工者依约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的特点包括:
平等性:
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
劳务提供者自主性:
劳务提供者根据用工者的要求完成劳务,不受用工者的直接管理。
劳务报酬:
用工者需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
合同形式:
劳务关系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建立,具体形式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务关系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范。
劳务关系可以发生在企业、组织和个人之间,也可以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劳务关系中的劳动者通常不享有劳动保护等由用人单位提供的福利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