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一般在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男女双方持各自的身份证和结婚证。
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或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办理流程
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街道办盖章。
男方再到县计生办或区计生办盖章(具体是否需要,请咨询当地乡级计生办或街道办)。
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
注意事项
如果是生育第一个子女,夫妻应该在婚后常住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准生证;如果第三方居住,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到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准生证;一方为非农村户口的,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准生证。
如果是生育第二个子女,应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办或街道办,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