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货车报废新规定如下:
一般载货汽车
使用年限:10年。
延缓报废:可以申请延缓,但最高不超过5年。
引导报废:行驶里程达到50万至70万公里时,引导报废。
微型货车及19座以下出租车
使用年限:8年。
延缓报废:可以申请延缓,但最高不超过4年。
带拖挂货车及矿山作业车
使用年限:8年。
延缓报废:可以申请延缓,但最高不超过4年。
全挂车、半挂车和半挂牵引车
使用年限:10年。
延缓报废:可以申请延缓,但最高不超过5年。
低速载货汽车
使用年限:9年。
延缓报废:可以申请延缓,但最高不超过5年。
专项作业车
有载货功能:使用年限15年。
无载货功能:使用年限30年。
正三轮摩托车
使用年限:12年。
其他摩托车:使用年限13年。
达到一定行驶里程后的报废处理
总质量1.8t以下的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300000km。
总质量1.8t以上的载货汽车:累计行驶400000km。
特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500000km。
装配多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累计行驶250000km。
这些规定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并参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具体报废条件和流程,车主需遵循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建议车主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及时办理报废手续,避免影响新车购买和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