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可能获得的补偿主要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具体来说:
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只有在男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下,女方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财产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补偿请求:
如果一方在婚姻中负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
无过错方权益: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会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这可能包括对无过错方的物质补偿和精神安慰。
需要注意的是,补偿的具体数额和条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如果双方能够自行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确定补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的调解或判决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