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结婚证并不会导致婚姻关系的自动解除。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如果结婚证遗失或损毁,夫妻双方可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仍然存在,只是撕毁的结婚证不能继续使用。
1. 准备补办材料,通常包括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以及近期免冠结婚登记照片。
2. 夫妻双方前往民政局提出补办申请,填写相关声明书。
3. 提交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 确认材料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请记住,尽管撕毁的结婚证不能使用,但婚姻关系依然有效,双方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补办结婚证以保障各自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