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四个能力”是指: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指单位或个人能够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无损,无损坏挪用,并能够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指在火灾初期,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灭火,包括起火部位员工在第一时间内形成的灭火力量,以及单位在确认火灾后形成的第二灭火力量。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指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组织人员安全疏散,包括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掌握逃生技能,并能够有效引导人员逃生。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指单位能够定期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这些能力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社会整体的消防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