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独生子女证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离婚情况,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如有再婚情况,需提供前配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再生育书面证明;
如有收养情况,需提供收养证明;
如有子女死亡情况,需提供死亡证明;
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信(如有单位则由单位出具,无单位则由社区居委会出具)。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原办理机关的要求进行补办程序。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街道办事处或户籍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