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上诉的裁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不予受理的裁定:
当法院认为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时作出的裁定,原告可以对此提起上诉。
管辖权异议裁定:
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时,法院作出的裁定,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驳回起诉的裁定: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起诉不应当受理时作出的裁定,原告可以对此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列出的可以上诉的裁定外,其他如按照特别程序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或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裁定通常是不能上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