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有领养证的情况下,可以为领养的孩子上户口。以下是具体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材料
领养证
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果有的话)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无冲突户口证明等
前往户籍科
到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进行申请。
提交申请
提交书面申请,并依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完成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户口变动时,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请确保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