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评价通常指的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这两项评价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完善空间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旨在明确特定地域范围内资源环境要素能够支撑的人类活动的最大规模,以及在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和国土安全的前提下,特定国土空间进行人类活动的适宜程度。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考虑特定发展阶段、经济技术水平、生产生活方式和生态保护目标,评估资源环境要素支撑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人类活动的能力。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在保障生态系统和国土安全的基础上,综合考量资源环境等要素条件,评定特定国土空间进行人类活动的适宜程度。
这两项评价有助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并确定用地用海等规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