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时期,提督和总督都是封疆大吏,但他们的地位和权力有所不同。
提督:提督是武职官名,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的官阶通常为从一品,但在行政上受总督或巡抚节制。
总督:总督是地方最高级长官,正二品,位在从二品的巡抚之上,管辖一省或多省。总督在行政、经济及军事上拥有广泛的权力,并可兼任尚书衔,如兵部尚书,高配至从一品。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结论: 总督的地位通常高于提督,因为总督不仅管辖的范围更广,而且在行政、经济及军事上拥有最终决策权,而提督虽然官阶上与巡抚相当,但在实际工作中要受到总督的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