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资格预审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指标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
申请提交
申请人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
用人单位需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注册并通过后,申请人方可注册申报系统并填写积分指标。
材料审核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
对有疑问的材料,相关部门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核结果。
积分核定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积分核定,并备案。
积分入户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根据积分高低顺序排位,并确定入户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公示与办理
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名单将在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市人力社保局实名书面举报。
公示通过后,持证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户手续。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会随着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关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最新通知和指南以获得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