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检查用火用电,禁止违章操作。
检查通道出口,禁止堵塞封闭。
检查设施器材,禁止损坏挪用。
检查重点部位,防止失控漏管。
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
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员工熟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掌握预案流程和逃生技巧。
明确疏散引导员,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快速引导人员逃生。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设置专兼职消防宣传人员。
开展消防培训演练,确保有计划、有教材、有考核。
消防设施器材应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注明操作方法。
这些能力旨在提高社会整体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火灾的能力,以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降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