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行死刑的方式主要包括枪决和注射两种。以下是执行死刑的基本流程:
核准死刑 :死刑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或者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执行前准备
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在7日内执行。
执行前,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验明正身,讯问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
执行死刑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枪决通常由司法警察或武装警察执行,注射则由法医执行。
执行死刑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暂停执行,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后处理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写成笔录,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应通知罪犯家属。
死刑执行的过程强调人道和法定程序,确保死刑犯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执行死刑的场所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
以上流程和规定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