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的规定,盗墓的判刑情况如下:
1.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 如果盗掘的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或者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或者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的判刑年限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严重程度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