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非羁押性措施,具体指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保证随传随到。这种措施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案件的终结或当事人无罪的判定,它只是暂时解除了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需等待法院的审判结果。此外,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如不得离开指定地点、定期向司法机关报到等。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通常包括: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 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取保候审的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