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公式
社保滞纳金 = (单位缴费金额 + 个人缴费金额) × 0.05% × 滞纳天数。
滞纳金比例
自2011年7月1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于2011年7月1日前的社保,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起算时间
自欠缴之日起计算。
计算止日期
截止到用人单位开始重新缴费之日。
其他注意事项
滞纳金按日累计,直到补缴完成。
逾期仍不缴纳的,可能还会被处以罚款。
示例
假设某用人单位欠缴了3个月的社保费,每月应缴社保费总额为10000元,欠缴天数为60天。
滞纳金计算如下:
\[ \text{滞纳金} = (10000 + 10000) \times 0.05\% \times 60 = 10000 \times 0.05\% \times 60 = 300 \text{元} \]
因此,该用人单位需要支付300元的滞纳金。
建议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避免产生滞纳金和可能的罚款。补缴滞纳金时,请按照上述公式和规定进行计算,并确保及时完成补缴。